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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分配房轉讓名額轉讓協議

法律 閱讀(2.34W)
單位分配房轉讓名額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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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名額可以轉讓嗎

除了經濟適用房、軍用房不得轉讓外,其他的團購房指標是可以轉讓的。
法律對購房指標能否轉讓的問題,僅設定了幾種禁止性規範,例如經濟適用房、軍用房等不得轉讓,除此之外,法律並沒有明令禁止團購房指標轉讓。對公法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禁止;對私法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自由。這是法理的基本原則,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一般的團購房指標轉讓協議應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