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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鑑定多久通知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 閱讀(6.37K)

工傷鑑定一般來說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時間,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鑑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申請工傷鑑定多久通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