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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式是怎樣的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式: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式是怎樣的

(1)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指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情形是否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是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

(2)勞動能力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職工享受傷殘待遇的重要前提。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有三個條件:一是應在經過治療,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後進行;二是必須存在殘疾,主要表現在身體上的殘疾;三是必須對工作、生活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傷殘程度已經影響到職工本人的勞動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