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僱人摔傷給不給誤工費怎麼辦?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3.07W)

僱人摔傷給不給誤工費怎麼辦?

一、僱人摔傷給不給誤工費怎麼辦?

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該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是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規定,協商不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經仲裁不支付的,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誤工費賠償標準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勞動者的權益都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按照規定用人單位也都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就包含了工傷保險,當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傷害,是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以及誤工費,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金和誤工費,傷者是可以提交工傷材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