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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訴狀書應該怎麼寫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52W)

誤工費訴狀書應該怎麼寫

在日常工作中,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應當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協議,這樣可以同時維護雙方的權益。當工作中遇到個人原因造成個人或者用人單位的巨大損失,延遲工作進度,個人或用人單位有權起訴對方並要求賠償。那麼,您知道如何詳細書寫誤工費訴狀書的具體內容嗎?

(一)首部應依次寫明

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專案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因為有明確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條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離婚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則要說明原因和有關情況。

關於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問題。住所,通常亦稱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起訴狀中要求寫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該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該公民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可寫經常居住的地址。為便於聯絡,提高辦案效率,在訴狀中應儘量寫明原、被告的通訊號碼(如辦公電話、住宅電話、手機、BP機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內容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為:①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

2.事實與理由。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在離婚案件,一般要寫明雙方何時結婚婚前感情基礎如何,婚後感情變化情況,何時因何原因關係開始惡化,以致發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說明請求准予離婚的理由,並引用婚姻法有關條款;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提出處理意見,便於法院依法審理。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援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儲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件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後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民事訴狀,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這一法律規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訴狀的內容。根據這一法律規定,結合民事訴訟實際,民事訴狀的一般結構和內容要素,大致如下:

①標題。寫“民事訴狀”或“民事起訴狀”。

②當事人基本情況。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寫原告,後寫被告,分段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項。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則在原、被告項內,第一項寫明單位名稱和所在地,第二項寫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當事人有數人時,應依次寫出,按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大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後按順序列寫。基本情況的寫法相同。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可在各該當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寫明訴狀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

如果有第三人蔘加訴訟的,應在列寫完當事人之後,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並且根據案情需要,證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係。

請求事項請求事項,即案由。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即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合同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對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三)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事實部分: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事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訴狀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係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係不重要的,但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敘述事實用詞要準確,達到表達恰當。

②理由部分: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根據事實,對照法律有關條款作理由上的論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說明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訴狀中所敘述的主要事實,都要列舉相應的證據。

事實和理由,既可以分別寫,又可以合在一起寫,擺事實,講道理。根據事實和證據,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分清是非曲直,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確認民事法律責任。

請求目的 此段在寫法上要照顧到“請求事項”,就是說如果在“請求事項”中已寫得很具體了,這裡就可以簡單寫為“請依法判決,滿足我的訴訟請求”。如果前面沒有寫具體,此處則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內容較多的,可以分條或分段寫清楚。

綜上所述,誤工費訴狀書的書寫應嚴格按照範文,內容中的請求目的、事實和理由應請專業人士詳細闡述,為誤工費訴訟提供正當的法律依據。同時,雙方在訴訟過程中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分辨是非,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做到恰當的處理。當然還應核實自己的身份資訊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