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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傷待遇的開始時間是什麼時候?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3.04W)

一、享受工傷待遇的開始時間是什麼時候?

享受工傷待遇的開始時間是什麼時候?

從被認定工傷後,就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從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報工傷,不要錯過申報時間;只有確定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被確定一級工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綜上所述,員工在企業幹活受傷,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從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員工就可以享受到工傷待遇,停職期間的工資由企業照發,造成殘疾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等,醫療費護理費等,根據實際花費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