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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不能風險代理嗎?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3W)

工傷保險待遇不能風險代理嗎?

一、工傷保險待遇不能風險代理嗎?

工傷保險待遇是不能進行風險代理的,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工傷賠償是不能進行風險代理的,工傷風險代理合同無效。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分為部分風險代理和全風險代理,部分風險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師費用後,再根據結果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此比例低於上述全風險代理。全部風險代理:需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與律師協商確定,一般根據案件結果按比例收費,一般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

二、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卹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工傷保險待遇不能進行風險代理的原因主要在於工傷事故的複雜性,一方面必須有當事人進行相關程式的檢驗和複查,另一方面涉及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在進行保險賠償申請的時候應當避免第三方的干擾和處理。當事人應當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合理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