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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傷8級傷殘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6W)

一、浙江省工傷8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浙江省工傷8級傷殘賠償標準

浙江省工傷八級享有11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各7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五條規定,浙江省工傷職工鑑定為八級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11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鑑定費;

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7個月。

二、浙江八級工傷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用、工傷職工配置僱主器具費用(取得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2、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生活護理費。但需要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八級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5、若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該工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還可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上所述,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造成傷殘,經鑑定構成8級工傷等級標準的,用人單位除了需要全額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以及後續治療費用之外,需要一次性支付勞動者11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工傷賠償金,同時應當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確實無適當工作崗位需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一次性給予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各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