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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評殘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工傷鑑定 閱讀(2.35W)

工傷鑑定評殘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工傷鑑定對於勞動者取得相關經濟賠償、解決勞動者和僱傭單位的勞動糾紛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相關法律對工傷鑑定評殘標準有著明確得到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引發的工傷問題,可以依據該標準進行對照,確定自身的傷殘程度,以向僱用單位提出賠償訴求。下面本站的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工傷鑑定評殘標準的具體規定。

工傷鑑定評殘標準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複查傷殘狀況。

各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GB / T16180?1966)( 以下簡稱評殘標準 ) ,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鑑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

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GB/T16180—1996)是鑑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準。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與此同時,該標準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準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絡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一: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五:職業病內科部分。

“標準”對殘情的分級,是以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對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的程度,並適當考慮一些特殊殘情造成的心理障礙或生活質量的損失進行確定的。

器官缺損是工傷的直接後果,是評殘標準分級的重要依據,諸如肢體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顱骨缺損,即使無功能障礙,亦屬致殘。職業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損。

三、工傷後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及嚴重程度有關, 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有關,是評殘標準分級不可缺少的依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醫療期滿後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至於每種殘情怎樣才算醫療終結,則需根據評殘物件逐個確定。

該標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等方面將工傷或職業病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有470條殘情。最嚴重者為1級,10級為最輕,按序排列。標準內容主要由總則、分級原則、分級判定基準和3個附錄等4部分組成,共約9萬字。簡單來說,標準由原則和結論與技術指標解釋兩大部分組成。要全面理解掌握這部標準,必須具有廣泛的醫學專業基礎和豐富的鑑定實踐經驗。對於非勞動鑑定幹部和職工來說,只要瞭解內容概要就可以了,閱讀“前言”、“總則”、“分級原則”和附錄B(其中,附錄B1為分級系列表,附錄B2~B5表為5個臨床科門的器官損傷殘情分級),就能瞭解原則性規定並能對照殘情看出相應級別。

1)10級分3類傷殘程度。第14條規定:“符合評殘標準1~4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是按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來分類的。這種政策性的劃分未寫入評殘標準,主要是由於技術標準難以確切表述。

2)5項護理條件和3個護理等級。標準總則確定生活自理範圍有5項:A.進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動。據此,護理定為3級:1級是完全護理依賴,5項均不能自理者;2級是大部分護理依賴,其中3項不能自理者;3級是部分護理依賴,其中1項不能自理者。劃分護理等級既是提供護理費的依據,也是評殘分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3)分級原則和分級系列的有關問題。閱讀總則中的“分級原則”和附錄B所示分級系列表,就可以瞭解各級分級原則和具體殘情,從而基本能做到“對號入座”。例如:你想了解1級是如何定的,首先在“分級原則”中看如何表述,其次在附錄B1“分級系列”看到具體殘情有12條,只要符合一種殘情就可定為1級。如果從具體殘情去“對號入座”,首先在附錄B2~B5表中找某科門某器官的定級,

我們可以瞭解到勞動者傷殘程度的鑑定及應取得的賠償限額都可根據該標準進行判定。工傷鑑定評殘標準根據工傷嚴重程度一般分為十級,其中十級為最輕,依次加深受傷程度,一級為最重。根據人體組織結構各大系統來劃分,工傷鑑定傷殘標準也可分為五大部分,傷者也可依據此辦法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