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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工傷鑑定後去哪裡辦理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08W)

在我國工傷鑑定後去哪裡辦理賠償

一般在正常情況下,員工是不會接觸到工傷鑑定這樣的事宜的。如果在拿到工傷鑑定結果書以後,確定了自己的工傷等級程度,那麼對於員工來說接下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工傷賠償的事業。不管用人單位是否配合,這些工傷賠償都是自己理所應得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工傷鑑定後去哪裡辦理賠償?

在我國工傷鑑定後去哪裡辦理賠償?

1、勞動能力鑑定完畢之後,達到十級及以上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在受傷職工離職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工傷鑑定完畢後,並且已經拿到了工傷鑑定的結果書,員工可以直接和用人單位針對賠償的事情展開協商。賠償的款項這些都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支付的,如果用人單位有為自己購買工傷保險的話,工傷保險能夠報銷一部分,剩下的都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