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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規定誤工費的條文有哪些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68W)

法律是否規定誤工費的條文有哪些

一、法律是否規定誤工費的條文有哪些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中規定:

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擴充套件資料

誤工費的判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人員應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出具相關的工傷鑑定證明,證明自身的實際誤工費用。保險公司和用人單位根據具體的工傷證明和醫藥單,對這類工傷人員進行賠償。合法的保護相關勞動人員的合法權益,進行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