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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外險是否有誤工費都有哪些規定

商業保險 閱讀(1.16W)

意外險是我們日常能夠接觸到的主要險種,這類保險由於能夠保障被保人的人生意外所造成的傷害,所以在我國有較為廣泛的多數人進行購買。那團體意外險是否有誤工費都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團體意外險是否有誤工費都有哪些規定

團體意外險是否有誤工費都有哪些規定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如下專案:  

1.交通費:指為搶救生命而發生的救護車輛費用及醫院轉診過程中的用車費用。  

2.誤工費:指被保險人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所在的醫療補充保險金額×0.5%/天的標準和被保險人的十級住院天數給付誤工費。  

3.近親屬探望交通費、食宿費: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隨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親友的額外食宿費和交通費。其中食宿費每天不超過人民幣200元,交通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隨行未成年人或長著的送返費用: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隨行未成年的人或長者因無法照料確需送返遠距住地而發生的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  

5.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用:被保險人重傷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員(境內)或1名旅行社人員(境外)和1名醫護人員(境外、視被保險人受傷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  

6.行程延遲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指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原有行程被迫延遲而需指出的額外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  

意外險一般包括旅遊意外險、人身意外險、交通意外險、團體意外險、航空意外險等各種保險。而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標準則因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規定。

《保險法》第九十五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作為對意外傷害真的賠償。但由於這類險種比較多樣化,所以具體的賠付標準和賠付金額也各不相同。還請大家在購買前能夠認真的閱讀相應的條款來進行處理相關的問題,切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