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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足工傷保險待遇差額的規定是什麼?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26W)

補足工傷保險待遇差額的規定是什麼?

一、補足工傷保險待遇差額的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工傷保險待遇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向工傷職工補足。

工傷保險待遇的高低,專案的多少,取決於國家或該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社會生活水平。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工傷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為職工本人工資,職工本人工資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死亡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時,本人工資收入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75%的,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75%為計發基數;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為計發基數。

二、工傷保險待遇的七種賠償費用

1、引醫療費,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伙食補助,標準: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交通食宿費,標準: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4、康復治療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5、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6、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7、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三、工傷各級別的待遇

1、一至四級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五六級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七至十級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由此也就是提醒各公司,當初為了逃避責任而選擇給職工少報工資,這樣在交工傷保險的時候,繳費係數雖然說表面上看上去是低了,但真的發生了這種意外事故以後,對公司還是得不償失。而且不管公司的這種做法當時職工是否知情,造成差額的部分都要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