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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退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勞動關係律師解答 閱讀(2.56W)

內退顧名思義指“內部退休”。
企業職工內退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幾個條件方可辦理:
1、企業富餘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3、職工本人自願;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內退的辦理條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