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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基本工資是多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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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東莞基本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中第二類地區的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也不包括中班、夜班、低溫、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工資津貼,此外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包含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同時,試用期期間工資也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正式入職後約定工資的80%。

東莞基本工資是多少2018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專案、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物件、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