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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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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併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九條

專項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