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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指標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房屋買賣 閱讀(2.31W)

一、房屋指標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房屋指標無償轉讓合同怎麼寫?

房屋轉讓合同範本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張啟祥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院落(包括:主房一間,廚房一間,豬圈一間)及其一些附屬物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始建於,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無需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委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房屋無償轉讓合同簽署後可以後悔嗎?

房屋無償轉讓合同簽署後可以後悔,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正常情況下,贈與合同既已辦理了過戶手續,說明合同的贈與人和受贈人已達成合意簽訂了贈予合同(這裡主要指房屋買賣,其它情況還可能包括贈與等情形),並且各方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從法律上講,合同已履行完畢。如果一方要反悔,則需另行達成協議。而且一般來講,贈與事實生效後是不可以撤消的。但是可以取決於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行為和贈與時是否有贈與條件有關。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房屋的所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將自己的房屋無償贈送給他人,由於在贈與合同簽署之後,該合同一般不得撤銷,故此財產所有人在作出贈與決定之前,必須要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