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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規定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2.06W)

農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規定如下:
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週歲的,只要其子女參保,均可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在46至59週歲之間的農村居民,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實際年限繳費,也可採取一次性補交保費的辦法,最多不超過所差年限,地方財政補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週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施時,把60週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齡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週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分別實行不同政策。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農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