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金的核算內容如下:(一)收到現金形式的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收入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二)從銀行提取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科目。支出現金,借記“統籌基金支出”、“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第十三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