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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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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合同終止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拒絕的;

2、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的;

3、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勞動合同終止的;

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而勞動合同終止的;

5、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