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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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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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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