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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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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仲裁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怎樣解除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知曉觀點:個人需賠償單位有幾點
1:合同約定若提前終止合同需賠償
2:在離職前剛接受公司專業培訓或得到公司特別贊助的一些晉升學習。
3:離職因個人因素明顯致使公司受損的。
其他不予賠償

關於新法舊法問題就不大
只要現在發生的問題都已更新的法為主

公積金是可以全額退出的
社保一些只能退出個人繳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