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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去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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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去勞動局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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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要去勞動局備案嗎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式。

也就是說簽訂勞動合同不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企業蓋章,勞動者簽字蓋章。繳納社保時,必須要有勞動局提供各式的勞動合同書,那是社保要求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