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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工資怎麼辦不籤勞動合同

工資協商合同 閱讀(1.43W)
不給工資怎麼辦不籤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沒有籤勞動合同離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確認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報酬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按證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