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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內異地社保怎麼轉移

社保糾紛 閱讀(2.83W)

一、省內異地社保怎麼轉移

省內異地社保怎麼轉移

第一步:準備相關材料

1)社保卡(如果還沒有,先補辦),並確保有餘額

2)離職證明,並確保公司已經把你的社保處於停用狀態

3)個人身份證

第二步:到當前所買社保的區社保局的社保服務中心區辦理社保轉出業務。

第三步:進入社保局後,不需要拿號排隊,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終端機上根據提示辦理。

1)在自助終端機上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兩個憑證在一張紙上,並且已經蓋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專用章。

2)將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一併列印,很多地方都會用到這個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問工作人員,填一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結算申請表》

第四步:最後,持蓋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專用章的繳費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即可。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社保續交需要哪些手續

1、直接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證影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影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說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上面註明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加蓋公章。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