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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傷保險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社保糾紛 閱讀(2.16W)
單位工傷保險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單位工傷保險的辦理流程
1、單位應當先申報社保登記,領取登記證書;
2、然後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依法攜帶其營業執照、社保登記證書等材料,為員工申辦社保登記;
3、再為員工領取社保卡;
4、最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為員工繳納保險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