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社保糾紛>

2018養老保險滯納金如何計算

社保糾紛 閱讀(7.6K)

據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後就會產生滯納金。
養老保險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
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乘以2%。滯納金封頂的金額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勞動部令第2號)規定: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社保經辦機構需即時稽核,對不能即稽核的,應當自收到繳費單位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最長不超過2日內稽核完畢。
繳費單位在社保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3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未及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其發出《催繳通知書》,拒不執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不繳納的,加收滯納金。

2018養老保險滯納金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