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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2022滯納金嗎

養老保險 閱讀(7.53K)
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2022滯納金嗎

市民周先生詢問:我是一名建築行業的從業人員,2009年和2010年因生活困難沒有繳納社保,今年補交社保的時候被告知要交滯納金,滯納金的數額不小,已經超過了本金,我想問問這個滯納金是怎麼算的按什麼檔案收的市建築行業勞動保險費用統籌管理辦公...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黑龍江補交養老保險交滯納金嗎的知識,跟著本站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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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政策養老金如何補交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範圍,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納入統籌時原單位負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2007年底的實際發放額加2008年以後調待全省平均增加額核定。  補繳範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1、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2、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