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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生效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 閱讀(3.26W)

勞動仲裁生效執行期限是6個月。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因此,對於勞動仲裁生效執行期限需要遵循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執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由此可以看出,勞動仲裁生效執行期限是6個月。

勞動仲裁生效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