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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起訴狀範文

勞動爭議 閱讀(2.47W)

勞動爭議是發生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通常解決的辦法包括協商、調解、勞動仲裁以及勞動訴訟。如果當事人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勞動爭議的話,那麼就需要向法院提供一份起訴狀。下面是本站小編帶來的勞動爭議起訴狀範文一份,幫助大家瞭解相關內容。

勞動爭議起訴狀範文

勞動爭議起訴狀範文

原告:張三,男,1974年11月27日出生,漢族,原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現住北京市海淀區X路X樓X單元X室。

電話:1591111XXXX

被告: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海淀區X路X大廈X層X室。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長。

電話:010-XXXX 139XXXX

案由:勞動爭議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XX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XX元及25%經濟補償金XX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間業績提成XX元及25%經濟補償金XX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XX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XX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2010年3月6日入職被告處,任銷售部經理職務。被告未與原告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原告在職期間,原告所領導的銷售部門為被告創造業績X萬元,根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被告應支付原告業績(業務管理)提成XX元,但被告惡意拖欠,經多次協商均未果。2010年11月15日下午,被告以原告不能完成任務、頂撞領導為託詞,違法將原告予以開除。另外,被告未依法為原告繳納社會保險,並存在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違法情況。

原告於2011年1月XX日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該委於2011年3月XX日作出京海勞仲字[2011]第XX號裁決書,原告對此裁決不服。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現依法訴至貴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三

2011年3月XX日

現實中,有的勞動爭議是仲裁前置,意味著必須要先經過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處理,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才能提起勞動訴訟。而有的勞動爭議則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更多勞動爭議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