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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爭議 閱讀(5.54K)

上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現代企業由於自身經營需要,經常主動裁汰員工。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員工作為勞動者弱勢群體,需要了解法律方面的規定,以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本站的小編將在本文中聚焦經濟高度發達的長三角核心城市,談談上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上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年限計算標準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注意這裡是“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細微的變化,說明勞動合同法在計算工作年限時已經不再侷限於“連續工作年限”了,即使勞動關係有中斷,也可以合併計算工作年限。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之規定,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統一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以六個月作為分界線作出不同的規定,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視為一年的規定更公平合理。

二、不再限定補償年限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之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新法下,此兩種情形經濟補償已經沒有12個月的限制了。

三、工資計算基數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據該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合同法簡化了工資的計算標準,規定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的所謂“最低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為工資計算基數是不對的。

四、針對高工資收入者的計算封頂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勞動合同法僅對高收入者經濟補償作了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的限制,對普通勞動者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勞動者月工資不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計算封頂。

上述上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的方法,也大致適用於國內其他城市,只是根據各地政策不同,及企業與勞動者實際情況不同,會略有出入。本站網建議廣大勞動者不論有沒有遇到這方面的問題,都可以瞭解相關政策,以備不時之需,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