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辭職直接走人的後果有很多,主要是:
1、如果勞動者是普通員工且處於試用期內自離,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招聘費用、培訓費用;
2、如果你是正式員工自離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賠償經濟損失。如果簽了保密協議,自離後勞動者不能在與原工作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工作,也不能將在原單位知道的資訊外傳,否則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承擔賠償責任。
3、自離就沒有離職證明,還會影響社保手續轉移,影響入職新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