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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勞動爭議 閱讀(1.32W)

正如我們所知,當用人單位將某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時會向該勞動者支付一定的金錢,即我們所說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會涉及到許多相關法律問題。比如,經濟補償的最高年限是多久呢?本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經濟補償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一、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是多少

按照法律規定,經濟補償金一般情況下不設上限,沒有封頂。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補償金中工資計算標準是什麼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而對於上述條款中的“工資”的範圍,按照《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這一問題上,最容易引發混淆和糾紛的地方常見於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勞動報酬的問題。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以上就是關於經濟補償的一個簡要介紹。但是,經濟補償的相關內容不僅限於此。在實務中,除了會經常涉及經濟補償的最高年限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外,還需要考慮經濟補償的應支付與不應支付的情形、支付標準,以及技術範圍等有關法律問題。這就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來保障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威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