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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退稅需要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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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人所得稅退稅需要離職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需要離職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並不需要辦理離職,對於納稅人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導致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即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離職員工離職當月尚有收入,應當據實進行申報,如果離職後不再有收入,則在管理設定中,選擇該員工調出即可不再進行個稅申報了。所需材料:

1、完稅憑證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稽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

2、誤徵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影印件一份。

3、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影印件一份;員工聘用合同影印件一份。

6、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對於個人所得稅的退稅處理,是需要相關條件限制的,只有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退稅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個稅交納情況來進行認定,只有存在多繳納的稅費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退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