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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勞動合同法產假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 閱讀(1.68W)

一、勞動合同法產假規定有哪些

2021勞動合同法產假規定有哪些

在《勞動合同法》當中沒有對產假的具體規定,但是在《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當中有明確的規定。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9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下列情形,可增加產假及生育津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手術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二、產假的好處

法定陪產假的天數。每個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都不盡相同。

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

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按此規定,則男方的護理假=15 5=20天了,具體怎麼樣,請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檢視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中優待獎勵與社會保障中具體法律條文。

男方休“產假”是有很多好處的,有利於產婦和嬰兒的健康。女性休產假期間,身體虛弱,當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顧。而且產婦常常會有沉重的心理壓力,情緒容易波動,丈夫在身邊呵護,

能夠使妻子和嬰兒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於消除產婦的緊張情緒,對於順利分娩、產後恢復,以及母乳餵養都有很大幫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懷孕七個月早產的話,那麼可以獲得九十天的產假,如果勞動者難產的話,那麼可以增加十五天的長假。如果生育多胎的話,那麼每多生一胎的話,那麼可以增加十五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