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沒有保險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 閱讀(2.52W)

一、沒有保險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沒有保險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有哪些?

有以下三方面區別:

1、出具的主體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

2、出具的時機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綜合上面所說的,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處理,一般在寫時就需要把解除合同的原因還有解除的時間註明清楚,如果存在經濟補償也可以寫在上面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條款來辦理,這樣才能確保此證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