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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不在續約是否需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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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不在續約是否需要補償

勞動合同不在續約是否需要補償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勞動合同續訂書範本

二、勞動合同到期該怎樣辦理離職手續?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交接工作;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就是說辦理離職手續,交接工作和最後工資的結清可以同步進行。如果沒有交接工作,那麼最後的費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結算。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在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要跟勞動者協商是否需要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跟勞動者續約的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就得不到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