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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社保和工資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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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倒閉社保和工資怎麼處理?

公司倒閉社保和工資怎麼處理?

1、工資如何處理

公司破產後,員工工資在破產清算資產處置收入中優先清償。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社保如何處理

單位破產倒閉後,該公司員工的社保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

(1)靈活就業繳費按規定應由本人選擇提出申請,或由破產清算組在破產清算終結時通過職代會同意,方可整體按靈活就業繳費。

(2)由於該縣國有企業集中破產失業人員多,失業金積累少,財政困難,不能使所有失業人員及時享受失業待遇,縣政府決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領取失業金,重新就業後,將不能再享受失業待遇。

(3)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及時繳費,跨年度欠費不允許補繳。今年4月,洛陽市人社局為了規範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繳費,以前已繳費但未接續到靈活就業戶的,仍按原單位繳費,轉入靈活就業戶後,按靈活就業繳費。

二、公司倒閉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企業破產後,不能及時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的,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則可以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企業破產後,其原有職工可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一部分職工在企業破產前或之後及時找到新工作,實現再就業,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國有企業破產時,一部分職工申請自謀職業,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對這份人發給一次性安置費,不能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業破產後,既沒有及時重新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同時又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在近幾年中也是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隨之建立起來,那麼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也是會出現經營不善的情況,如果出現了破產等意外情況後也是需要對企業進行清算,同時也是需要將企業所欠的債務以及企業員工的勞動報酬都支付完畢後才可以合法合規的辦理破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