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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勞動合同新籤另外的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 閱讀(2.02W)

一、未解除勞動合同新籤另外的勞動合同違法嗎?

未解除勞動合同新籤另外的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只能與一家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所以在未解除勞動合同新籤另外的勞動合同不違法。但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看,關鍵是與前一個單位在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是否約定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從事其他工作.即有不準兼職或有競業限制的規定.說白了就是在後的勞動合同不得對在先的勞動合同造成不利影響.否則單位有權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約定要求賠償損失。

有以下情況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有補償金嗎?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依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原單位自動離職,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可以去新單位入職。勞動者在新單位上班後可以依法接續社保,不影響相關手續的辦理。瞭解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補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