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附生效條件嗎

勞動合同 閱讀(2.95W)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屬於民事行為,而民事行為是可以附條件的。但是,並非所有的民事行為都可以附加條件。其中,勞動合同的簽訂就是例外。根據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勞動合同的簽訂是不可以附生效條件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卸的法定義務。並且,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可以附生效條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