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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 | 經濟補償金怎樣計算

勞動合同 閱讀(2.37W)
醫療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樣計算
律師解析: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的規定: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