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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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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需要解除,同樣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能否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