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拒籤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勞動合同 閱讀(1.55W)

一、拒籤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拒籤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勞動者可以拒籤或者是解除違法的勞動合同。並且解除之後勞動者可以直接離職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出現以下情況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拖欠工資,不支付加班費。

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形下,無故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等,這時候雙方僵持不下,勞動者可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如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週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員工曠工等,損害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事後醒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拒籤或者是單方面解除違法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發現此類情況的應該及時的解除勞動合同防止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離職的時候應該要求勞動單位按照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支付離職補償金,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