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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解除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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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解除可以反悔嗎

簽了勞動合同解除可以反悔嗎

簽訂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還可以反悔。

續簽合同意向書,簽訂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還可以反悔。是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一個意向性檔案,其性質是雙方對於續簽勞動合同的意見表達,並非勞動合同,不具備勞動合同的約束力。當事人雙方簽訂了續簽合同意向書之後,可以反悔,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①試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①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的簽訂,國家的有關部門會制定一定的法律約束,所以自己要合理的進行處置,因為此類問題的解決會有少許的麻蛋,一旦自己不能合理解決,就會導致自己的勞務關係無法獲得積極的解決,因此在生活中自己要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