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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招聘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5.14K)

1、用人單位用工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國企招聘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不能因為招你的單位有個“辦公室”,就以為它是真的,有合法用工資格了,進而跟它簽訂合同了。

2、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實

借用他人身份證件,不可以;偽造學歷學位。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證、押金等。

如果這個用人單位要收取你個人身份證件、財物等,那該單位,一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假公司,你交了證件或財物後,最後“人財兩空”;二很可能是個不懂法律或不願依法辦事,經常會有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入了這公司,你也就可能是痛苦的開始。

4、“試用期”不等於“白用期”。

記住:同一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有關聯,《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若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5、要求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寫詳細。

單位安排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

同樣,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是客服人員就寫“客服人員”,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從事服務崗位”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

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進行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進行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相關資訊內容的填寫。首先勞動合同的預備條款是必須要填寫上的,其次,如果勞動合同存在空白的內容是可以拒絕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