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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2.39W)

勞務關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勞務關係指的受僱用提供勞務以獲取報酬,而僱傭方通過支付一定的報酬以換取報酬,同時在提供(接受)勞務的過程中,雙方根據約定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勞動關係一樣,勞務關係調節以《民法典》(.1.1生效)進行規範和調整,存在勞務關係的雙方,通過簽訂相關的書面勞務合同以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會以各種方式,通過勞動以獲取報酬。但是雙方可能是建立勞動關係,也可能是勞務關係,兩者之間有一定的區別。相比於勞動關係而言,不少對於勞務關係的認知還不夠。下面我們就一同去看看吧。

勞務關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務關係包含主體,客體以及內容等要素構成。首先,勞務關係是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所構成的。雙方(多方)通過相應的勞務合同建立了一種權利和義務的關係,該合同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當放生糾紛的時候,均以勞務合同的為準進行調整。其適用於《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一般來說,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不一樣,雙方沒有固定的格式條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以進行自由選擇,然後協商,約定。只要沒有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侵犯國家,公共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均予以保護。

1.主體:勞務關係中,主體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合夥性的組織,國家,外國以及其他的特殊的組織,只要該組織真實存在,且符合相關的規定,均可以成為勞務關係的主體。由此可見,勞務關係中的主體範圍較廣。

2. 內容:勞務關係中的內容即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廣泛性。其勞務關係的開展,均以內容為基礎,進行後續的工作。

3.客體:客體包含了相關的行為,也包括了物體,智力的成果,以及人格權,身份權等與個人人身,不可分離的權益。

勞務關係中,對於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有一定的規定。首先,對於雙方來說,兩方的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這點也和民法典本身法律精神相對應的。雙方一方提供勞務獲取勞動報酬,一方接受對方提供的勞務,支付報酬。因此雙方在人身關係上不存在隸屬的關係。其次,當發生工作風險中一般是有勞務者進行進行承擔。除特定的工作環境或者特定的工作條件的,比方說高溫環境,低溫環境,或者礦井等地下工作。針對這一類的工作,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同時這屬於民法所關係的範疇,根據民法的相關精神進行調整。最後是主體均有其不特定性,可以均為自然人,可以都是相關的社會團體組織,法人等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以上就是勞務關係中相關的構成要素,根據我過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務關係的認定主要是通過相關的合同進行認定的。因此,也提醒相關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提供或者接受勞務時候,要簽訂相關的勞務合同,約定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以免造成後續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