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樣維權

勞動合同 閱讀(1.8W)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樣維權

在《勞動合同法》新舊交替的過渡期,少數單位為了裁員,玩出了各種花招。一旦用人單位有裁員的意圖,便想盡辦法找茬,員工稍有閃失,都可能被抓住小辮子,作為辭退的藉口。

一、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樣維權

首先,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除已經支付給勞動者的正常工資以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中賠償性質的那一部分工資。

其次,根據法律規定,應當視為勞動者和公司之間已經建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所以,公司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要求撤銷公司的辭退決定,也可以單獨或一併要求公司按照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二、簽了勞動合同沒社保怎麼辦理?

1、和公司人資部門溝通,每個在職工作的人員,公司都有給個人上手社保的義務,如果公司沒有上社保,可以跟公司的人資溝通,要求上社保或補交社保。一般來說,人資部門分析利害關係都會滿足要求。

2、當地的勞動部門仲裁,向公司人資反應情況,人資部門拒絕或推諉,作為勞動者有必要申請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由仲裁部門進行個人與公司之間的調節。

3、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如果公司和仲裁都去申訴了,但是還是沒有得到個人滿意的合法權益,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裁決並執行相關的法律程式。公司不交社保的處罰規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