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公司不按勞動合同付款算違約嗎?

勞動合同 閱讀(5.61K)

一、公司不按勞動合同付款算違約嗎?

公司不按勞動合同付款算違約嗎?

不僅違約,還是違法的,公司不發工資,屬於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自動離職的。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此外,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如果不能提供員工的實際工資水平的,一般仲裁機構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如果有銀行收工資記錄的話,可以以銀行收工資的記錄作為工資標準的證據的。

二、公司不支付工資會被怎樣處罰?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2、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三、拖欠工資仲裁的程式是怎樣的?

當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時候,申請拖欠工資勞動仲裁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合法權益。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明確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等環節。

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綜上所述,公司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裡面會對工資報酬做出約定,公司如果沒有按照合同條款支付工資,拖欠工資,則構成違約,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賠償。公司不給或者少發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