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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 閱讀(8.28K)

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合同,當然這是建立在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上,如果僅僅是僱傭關係或者勞務關係的話,則此時簽訂應該是勞務合同。而勞動合同也是有一定期限要求的,那麼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是多久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我國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期限。勞動合同法總結實踐經驗,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比如一年、兩年、三年,期限是明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什麼時候合同到期沒有明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在工程建設裡比較多,一開始請你來,這個工程結束,合同就結束了。這裡需要說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鐵飯碗”、“終身制”。

在調查過程當中,有些用人單位,甚至有些勞動者不願意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的用人單位不願意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認為一旦訂了,就要對勞動者長期、終身負責,如果勞動者偷懶,用人單位毫無辦法;有的勞動者,特別是管理人員和高階技術人員,也認為如果是無固定期限,自己就受約束,終身捆綁在企業中,就喪失了選擇的機會。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

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不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更有利於促進勞動關係穩定。在什麼情況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還有幾種法定的情形,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主要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第二種情形,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第三種情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針對不少用工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並應在此前的11個月中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除了要受《合同法》調整外,更重要的是受到了《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調整,而就勞動合同最長期限來看,其實法律中並沒有特殊的規定,通常情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都是在1-3年之間,而此時也會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實際的試用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