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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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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怎麼賠償?

用人沒簽勞動合同辭退怎麼賠償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有效期是幾年

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可分為三種:

(一)有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合同期限。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係,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所以,勞動合同期限是沒有規定幾年的,因為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不固定期限,具體規定幾年的合同期限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

勞動合同是對員工的法律保障,它基本保障了員工工作期間的一切事宜,明確規定了員工的各項用工資訊。因此,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成為了我們關心的問題,由於勞動合同的種類多樣,很容易導致員工落入陷阱,但是國家的法律給了員工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依舊會得到保障。如果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可向當地勞動局提起訴訟。